关于开展第九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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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5-01-07 09: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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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4〕52号】精神,学院将开展省级教学名师的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与推荐数额
优先推荐具有较高技能水平和行业影响力、长期承担技术技能课程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已获得往届国家教学名师或省级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现任校级领导不参加评选。
每个院部限推荐一名教学名师候选人。
三、推荐条件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高等职业院校教学经历;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240学时/学年;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候选人应同时具备下列项目中2项以上条件:
(1)省级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品牌专业(群)负责人或国家级教改试点等专业主要成员(前5位);
(2)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国家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主讲教师;
(3)省级教学团队负责人或国家教学团队主要成员(前5位);
(4)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科研项目主持人或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科研项目主要成员(前5位);
(5)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三等奖主持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国家教学成果奖主要成员(前5位);
(6)获得省级以上技能竞赛、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奖项;
(7)指导学生大赛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
3.其他条件依照《第九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
四、推荐办法及步骤
1.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由院部组织,通过说课、召开师生座谈会、集中评议等形式对申报人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以及研究成果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院部公示。
2.教务科研处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专家通过审核评议各院部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遴选出2名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报学院审批。
3.对省级教学名师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1.第九届山东省教学名师(高职高专部分)候选人推荐表(一式7份);
2.有目录的支撑材料一份(简装);
3.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第九届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院部负责人签字,加盖院部公章);
4.各院部于2015年1月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教学科(天润楼504)室,电子版(推荐表、支撑材料目录和汇总表)发邮箱rzptjxk@163.com.。
5.不明事宜,请电话联系7987208,联系人:赵敬敏。
附件:
1.第九届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2.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3.支撑材料目录
4.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教务科研处
2015年1月4日